13、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7%):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学金:甲等500元/学年、乙等300元/学年、丙等100元/学年;助学金:甲等1000元/学年、乙等800元/学年、丙等600元/学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完成学业,学院还实行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制度,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