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奖学金设置
    
    
     中国农业大学对本科在校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包括校内单项奖学金和校外专项奖学金两种,综合授奖面近60%。
     单项奖学金是学校为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而设立的奖学金。主要有校长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等,2007年发放金额414.6万元。
     专项奖学金是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香港崇正总会教育奖励基金、滋根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奖学金、安莉芳奖学金、杜邦奖学金、三星培养农业人才奖学金、希望工程-嘉里粮油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新希望奖学金、中粮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大兴区世农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张纪光奖学金、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汪-王奖学金、杨振辉奖学金、张卓荣女生奖学金、金正大奖学金、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等,2007年奖励金额共计600万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设立的个人信用贷款,各高校贷款总人数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20%,个人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年,毕业后6年内还清,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本人负担。
    
    申请学生需提供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户籍证明,由学校组织学生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经办银行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经银行批准后,与银行进行贷款申请面签,即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2.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教学、科研、管理、经营、服务等工作,学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勤工助学是学校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的重要方式,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可以获得稳定、可靠的经济收入。我校2007年有9 000多人次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发放工资120余万元。
    
    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参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允许的勤工助学工作。对于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学校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北京市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在最大限度和范围内保护学生个人利益不受侵害,一般学生可从事销售、导游、校对、家政服务等工作。
    
    学生在校内从事勤工助学劳动的报酬一般为100~300元/月,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报酬由雇主与学生协商确定,校外勤工助学工作要签署相关的协议书。
    
    3.困难补助
    
    临时性特别困难补助是我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遭遇重大变故时顺利渡过难关而采取的一项资助措施,需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经核准后按学年发放。
    
    4.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是指由社会企业、团体、个人对我校贫困学生所进行的各类“1+X”形式的资助活动。2007年共有62项社会资助,资助总金额102万元,资助经济困难学生475人。
    
    5.学杂费减免
    
    学校还设有减免学杂费制度,帮助诸如烈士子女、无资助上学的孤儿、因父母伤残需享受社会救济的大学生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减免者。2007年共为35人减免学杂费近12.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