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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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
      1、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
      2、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霍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霍山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优惠、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根据线上生源情况,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5.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择优录取。
      6.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录取按省(市、区)艺体类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51-5786516
      网址:http://jjjs.aha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