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经广东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1. 本科: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体育类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美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2. 住宿费:1500元/生·年